热线电话:021-59117806
首页
我要买船
我要租船
我要卖船
船舶资讯
船务招聘
船舶求购
船舶求租
首页
我要买船
我要租船
我要卖船
船舶资讯
船务招聘
船舶求购
船舶求租
会员中心
当前访问位置
首页
船舶资讯
资讯分类
船务资讯
船务百科
船务招聘
船舶求购
船舶求租
船舶推荐
2026年6月最新2.9 万吨级多功能甲板运输船出售
吨位:29000吨
出售7300吨 甲板货船
吨位:7300吨
出售5200吨散货船
吨位:5200吨
出售7200吨散货船
吨位:7200吨
55米新船出售
吨位:3000吨
租船推荐
近海15000吨油船带公司
吨位:4700吨
售近海4700吨一级油船带公司
吨位:4700吨
2021年近海新造5200吨散货船
吨位:5200吨
售近海4700吨一级油船带公司
吨位:4700吨
2000吨级的冷藏船出租
吨位:2500吨
对供犯罪所用、属于船舶所有人的船舶的没收
2026-06-17 07:46:43
主要指根据刑法第64条,对船舶所有人拥有的作为犯罪运输工具的船舶所进行的没收。有人将其称为刑事司法没收,认为是人民法院依据刑法规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特定财物收归国有的司法行为。对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船舶)的没收与刑法中没收财产中的没收船舶不同,后者属于刑罚的一种,而前者是一种刑罚的辅助措施。没收需遵循法定条件:
没收船舶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2026-06-17 07:43:55
在我国,行政机关对船舶没收仅针对船舶所有人实施了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以国家公权力对抗和消灭船舶所有权。行政机关没收船舶是被严格限定的,主要限于法律明文规定行政机关可以没收船舶的情形。
没收船舶的含义和属性
2026-06-17 07:41:12
没收船舶即国家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将船舶所有人的船舶归于国家所有的行为。没收船舶的法律后果是船舶所有人丧失船舶所有权,国家相应地取得船舶所有权。因没收船舶发生的船舶所有权变动与因法律行为导致的船舶所有权变动不同。
公法对船舶所有权限制所应遵循的原则
2026-06-17 07:39:55
1.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是现代行政法的一项原则,它对行政权力行使具有一定制约作用。包括:(1)非在必要情况下,不可限制或剥夺个体的基本权利。即凡是能够通过指导、鼓励、协商等手段实现相同管理目标的,就不应当采取强制手段。如剥夺船舶所有权的没收是较重的行政处罚措施,船舶本身价值较大甚至巨大,且属于不可分物,没收船舶应当针对船舶所有人的严重违法行为。如果船舶所有人违法行为轻微,能够采取其他…
对公法限制船舶所有权的制约机制
2026-06-17 07:38:34
船舶所有权的私权性质决定了对船舶所有关系的调整主要依靠私法,但伴随着社会化大生产所引发种种社会问题,公法开始对船舶所有权进行限制,以协调在单一私法方式下无法解决的船舶所有权滥用和利益失衡状态,对船舶所有权和所有人的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公法对船舶所有的限制并非要取代私法,而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和制约。
公法在对船舶所有权限制上与私法的界限
2026-06-17 07:36:16
首先,公法对船舶所有权的限制仅限于特定范畴。法律赋予相应国家机关运用公权力划定船舶所有人自由行使权利的空间和范围,体现在对保障船舶航行和人命安全、维护海洋环境和保护海洋资源的规制以及对利用船舶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制等,如为保持船舶航行安全而对船舶设施和人员配备的要求,为行使船舶管辖而对船舶国籍取得条件如船舶资本所有、船员雇用的要求,为规范航运市场而对船舶运输者市场准入的要求,…
公法对船舶所有权限制的规范形式
2026-06-16 07:30:15
1.公法化的私法规范。即船舶所有权私法规范中具有公法某些属性的规范。私法奉行意思自治原则,以任意性规范为惯常形式。但随着所有权的社会化,公权力对私人领域的渗透改变了船舶所有权私法规范的构成,在私法中出现了公法化规范,与私法一同规范着船舶所有权的运行。它们在对船舶所有权行使的限定上多以适用一般财产和民事活动的义务性和禁止性规范加以体现,如船舶所有权行使需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
针对《船舶登记条例》的修改建议
2026-06-16 07:28:31
1.删除条文中属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规定。实体上船舶所有权登记是船舶所有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应当在海商法中加以规定,船舶登记法作为程序法应当仅规定船舶权利登记的程序问题,如登记机关、登记所提交的材料和进行船舶权利登记的具体程序等。规定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不利于实体法和程序法划分,而规定与实体法相同的内容更是画蛇添足。因而,应当删除《船舶登记条例》中的有关实体法内容,使之成为单纯…
建立完善船舶所有权登记的相关程序
2026-06-16 07:27:00
1.建立船舶预告登记程序。建立预告登记程序为船舶所有权登记程序和船舶交易实务所需。当事人就船舶所有权变动达成协议后,因一些因素限制,而采取相应方式使船舶所有权在将来发生变动效力。在协议成立后至船舶所有权转移前阶段,船舶所有人可能对船舶进行处分,如转让、设定船舶抵押权或者船舶所有人破产、船舶被扣押、被强制执行等。实务中上述情况时有发生,而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债权人仅具有向原船舶所有…
船舶所有权异议登记程序的启动和运行
2026-06-16 07:24:17
对于异议登记的启动,德国和日本的规定并不相同。在德国,异议登记需要经过登记名义人同意或者根据假处分提起。登记名义人指因对登记簿更正所涉及的权利人,假处分是德国民诉法规定的一种保全措施,但与保全不同,申请异议登记时并不要求申请人证明其权利已受到危害。而在日本,预告登记只能由法院提起。
船舶所有权异议登记的正当性基础
2026-06-16 07:22:42
1.登记权利为正确仅具有相对性。船舶登记簿上的所有权和事实上的所有权有其不能完全一致的客观存在,原因在于船舶登记簿中所记载的船舶所有权仅为一种法律上权利,而非事实上权利。虽然法律上权利基于事实上权利,但设置船舶登记簿的目的即为了公示船舶上权利状态,提供交易信息,减少交易中的征询成本,并为迅速交易创造条件。为此,登记簿的设置必须能保证依据登记簿上权利所进行的交易不被轻易否认,船舶…
船舶预告登记的效力
2026-06-16 07:21:27
1.经预告登记的债权人请求权具有物权的效力。预告登记前,债权人仅对登记的船舶所有人享有请求在将来变动所有权的期待权,为一种债权,不能对抗第三人。经预告登记后,债权人的请求权即具有排他效力,不但可以对抗船舶所有权人和其他船舶物权人,而且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体现在可以限制所有人对船舶的任意处分,阻断第三人权利的实现,保证预告登记请求权发生指定的效果,上述效力即使在船舶所有人陷于破产…
船舶预告登记程序
2026-06-15 06:55:50
船舶预告登记与本登记有一定关联和承续关系,属于登记的同质样态,在程序上亦与本登记有着相同的运用。
船舶预告登记程序的适用条件
2026-06-15 06:54:29
1.能够进行预告登记的事项应当是将来可以为船舶所有权登记中的事项。预告登记与本登记有一定承续,它是船舶所有权登记中的准备程序,债权人的权利只有经过船舶所有权本登记才能确定地发生效力,进入本登记是权利人的最终目的。因而,预告登记的事项应当能为以后的本登记吸收,对船舶所有权预告登记而言,它应当是要求登记所有人转移所有权的请求权。
我国船舶所有权登记审查方式的选择
2026-06-15 06:53:08
我国目前尚未形成船舶物权法体系和独立的船舶权利登记制度,法律对船舶所有权登记审查的规定不甚规范,而学界对界定标准看法不一,因而,需要在完善船舶所有权和登记体系的基础上,确立与之协调的船舶所有权登记审查制度。
对国外船舶所有权登记制度中审查方式的考察
2026-06-15 06:51:34
我国对船舶所有权登记审查虽有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但存在相应的问题,而学界对登记审查的具体研究却十分缺乏,因而研究国外不同登记制度下的审查方式,对完善我国的船舶所有权的登记审查具有实益。
关于船舶买卖时所有权登记的有关问题
2026-06-15 06:49:54
对于船舶买卖的所有权登记,除了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和船舶技术资料外,我国船舶登记条例还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购船发票或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权转让他人的文件等材料。就新建造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和交接文件。
关于船舶所有权登记的申请人
2026-06-15 06:48:22
有权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人为登记申请人,登记申请人应当是与登记的船舶具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分为登记权利人和登记义务人。登记权利人即通过登记在登记簿上反映为直接获得利益的人。如因继承、法院生效的判决、法院拍卖船舶、船舶建造、船舶买卖、赠与等受有船舶利益的人,包括继承人、债权人、竞买人、船舶建造人/委托人、买受人和受赠人等。登记义务人即通过登记在登记簿上反映为直接不获取利益的人。如…
船舶所有权登记基本程序构成
2026-06-14 07:13:20
即进行船舶所有权登记普遍适用的一般程序。为本登记程序,具有完整性,它记载着所有权从形成到外在化的权利过程,是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必经程序。我国船舶登记条例对登记的基本程序做了规定,目前对条例正在进行的修改工作包括了对登记程序的完善。
船舶所有权登记的程序正当性
2026-06-14 07:11:55
船舶所有权登记程序的正当性取决于登记程序的独立价值。程序上船舶所有权登记具有虽然体现了实现实体权利的工具价值,但它并非完全依附于实体,亦有其自身的独立存在,并反作用于实体上船舶所有权登记。
共726条/共有37页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
37
下一页
尾页
船舶资讯
船务资讯
船务百科
船务招聘
船舶求购
船舶求租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发展历程
联系我们
相关条款
网站服务条款
会员注册条款
隐私保护条款
网站声明
客服热线
客服热线:021-59117806
24小时手机:13585948634
QQ咨询:706417206
友情链接:
上海家政
|
上海家政公司
|
上海税务代理
|
税务案件代理
|
税务稽查代办
|
注册公司
|
代理记账
|
上海代理记账
|
工厂拆除回收
|
厂房设备回收
|
整厂拆除回收
|
上海装修公司
|
上海装修公司
Copyright © 2022 www.cbtwz.com 上海聿洽实业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版权所有 |
沪ICP备2020034403号-1
'); })();